榕中招〔2023〕29号
各县(市)区中招办,相关普通高中、高职、中职院校,各初中学校:
根据中招日程安排,2023年中招供需见面会将于7月31日(周一)上午举行,请各县(市)区中招办及初中学校及时动员未被任何一所学校录取的考生填报供需批志愿,确保绝大部分考生能升入普高或职业学校。现将供需批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剩余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除附件中公布的院校、招生类型、招生范围外,其余院校、招生类型、招生范围均无剩余计划,故没有补录资格,请学生家长认真比对、慎重选择。
二、供需见面会方案
1.时间:7月31日(周一)上午8:30-12:00。
2.地点:闽江世纪金源会展中心大饭店一楼大宴会厅(地址:仓山区潘墩路188号)。
3.参加对象:参加今年福州市中考且尚未被任何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
4.参加院校:在福州市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在市区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可参加。除上述学校外,其余学校、培训机构不得入内。
三、供需批录取办法
1.网上自行填报志愿。8月1日8:30—17:00,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原填报方式,在监护人监护下登录福州阳光中招网(网址:https://jyj.fuzhou.gov.cn/zz/zwgk/cswz/fzygzz/),自行补报供需批志愿。普高、五年专和中职学校各设两个梯次志愿。
2.网上投档录取。8月3日-5日,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高、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供需批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高实行双向选择,即根据考生志愿,对满足招生条件的所有考生进行投档,民办普高学校可在中招管理系统中对出档考生进行选择性录取。其中,8月3日普通高中投档录取;8月4日五年制高职投档录取;8月5日中职学校投档录取。
3.领取花名册。各招生学校凭介绍信领取招生录取花名册等材料。其中,普通高中于8月4日到东部办公区2栋811领取,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于8月9日-11日到东部办公区2栋815领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发放。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供需批普高体育、艺术特色班需具备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专业测试合格名单以中考前各校上报市中招办的名单为准,不再进行专业补测试,参加公办普高特色班、特长生专业测试的项目成绩(入围结果)可同时适用于民办普高的同一项目,民办普高之间专业测试项目成绩(入围结果)不互认;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专业最低投档控制线降至343分;其余各类招生学校录取条件仍按《2023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榕中招〔2023〕4号)规定执行。考生及家长应与招生学校沟通,了解招生区域及收费标准、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填报供需批志愿。
2.7月25日,市中招办已在福州阳光中招网发布“初三毕业生异地就读及线下生就读普高风险提醒”,请相关考生、家长认真阅读、了解政策。未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及普高线下生(统招低于585分,民办高中特色班低于572分),自行到普高学校就读的,将不能建立普高学籍且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未被任何普高学校录取的考生,即使回原户籍地就读高中,也无法建立普高学籍。
3.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至五年专或中职学校的考生,无法建立普高学籍。
4.任何学校、机构均无资格或权限为其他学校“代招”、“代收”或代办任何招生手续,请各位考生、家长注意甄别虚假广告,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2023年中招剩余招生计划
福州市中招办
2023年7月29日